






——要加強心理干預和疏導,有針對性做好人文關懷;
——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加強群眾心理疏導;
——把生活保障、醫療救治、心理干預等工作做到位,維護社會大局穩定;
——做好患者康復和隔離群眾的心理疏導工作……要高度重視他們的心理健康,動員各方面力量全面加強心理疏導工作。


愿每一顆受傷的心,都帶著愛與希望繼續前行。這是心靈“補”手們未變的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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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近年來出臺的心理援助相關政策規定:
2012年6月,國家減災委員會制定《關于加強自然災害社會心理援助工作的指導意見》規范災害社會心理援助的行為,明確要求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自然災害社會心理援助工作機制;
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全國精神衛生工作規劃(2015—2020年)》中,對開通心理援助熱線電話、建立心理危機干預隊伍作出了具體目標規定;
2016年,22個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加強心理健康服務的指導意見》,重申要將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納入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加強隊伍的專業化和系統化建設;
2018年10個部門聯合制定的《全國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方案》提出要“建立健全心理援助服務平臺”;
2019年出臺的《健康中國行動》中,有關心理健康的專項行動進一步明確要求,衛生健康、政法、民政等單位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熱線服務、心理評估、心理咨詢、心理治療、精神科治療等銜接合作的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服務模式。
